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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
作者:    文章来源:     日期:2015-06-03 【字号:
    诉求内容:您好,本人在苏州工作,想在本市(苏州)落户(通过满足本市积分的条件),因本市积分管理落户政策,需要回户籍地(岐岭乡)办理“苏州市吴江区积分管理计划生育证明”;

  请问需要到哪里办理? 

  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本人已生育一小孩。 

  

  回复意见:

  感谢你对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你来信询问“在苏州积分落户需要户籍地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到哪里,携带什么材料”,现回复如下: 

  经“福建省全员人口系统”查询发现你计生关系已于2003年8月因升学迁往湖南长沙。因你升学、工作后未在我区岐岭乡生活居住,计生未在我省境常住管理。现你要户籍地计生证明,可前往永定区岐岭乡计生办办理。 

  需携带的材料有:双方户籍证明材料、结婚证、小孩生育证明(准生证、出生证)、女方计生证明。 

  具体可咨询当地计生办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规股,电话:0597-583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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