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和推广两化融合典型经验,引领和提升全市两化融合整体水平,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
示范企业为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息化重点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资金保障有力、管理制度完善。
示范企业的评价标准为:具有行业领先性和代表性、信息化应用较为全面、综合集成水平高、效益明显、保障能力强、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二、示范企业的申报
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经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工作,并做好示范企业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推荐的企业不超过2家。
三、示范企业的评审
市经信委在企业申报和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经信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四、申报材料
(一)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经信部门材料
正式行文推荐,并随附《龙岩市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2018年)推荐表》(格式见附件1)。
(二)企业申报材料
1.《龙岩市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2018年)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经信部门加盖复核章),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近两年会计报表;
(3)近两年有效纳税证明、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企业信息化发展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划材料;
(5)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的主要软硬件系统清单(名称、功能说明、采购时间、数量、金额等)及现场图片等辅助证明材料。
3.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申报的企业必须在福建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注册并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http://fjpg.cspiii.com),并打印评估结果,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企业两化融合典型案例材料:对企业两化融合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进行提炼,着重选取某一方面领域进行阐述,比如:以产品协同研制、可追溯、远程维护保养等为内容的产品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以集中采购、智能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金融等为内容的供应链管控与服务;以智能工厂、精细管理、智能决策等为内容的现代化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以网络化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循环经济、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为内容的新模式新业态。典型案例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经信部门于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委软件与信息化推进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应言简意赅、突出重点,能真实、充分反映企业两化融合情况和实效。
附件:1. 龙岩市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2018年)推荐表
2. 龙岩市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2018年)申报书
联系人:软件与信息化推进科 刘金东,电话:3293259
传 真:2600281 电子邮箱:jmwzxk@163.com
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