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党工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市国资委政治部,市直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推动我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组织、优秀学习型党员”评比表彰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总结两年多来我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活动开展情况,总结表彰先进,改进存在问题,充分调动我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深入。
二、评选名额
根据我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情况,评出“‘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组织”20个、“‘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员”60名。
三、评选条件
(一)“‘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组织”条件
1、领导带头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列入了工作议程;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工作扎实,每年至少对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2-3次;经费有保障;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学习制度落实,规定的学习任务完成比较好。
2、组织严密,措施到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责任机制、工作机制、考评机制、奖励机制健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到责任明确、齐抓共管。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的目标要求、具体计划、实际举措,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3、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参加各级党组织的各类理论研讨、征文活动积极主动,提交论文多、获得成果多;积极安排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完成计划好;支持党员参加在职学习、培训和学历教育,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队伍整体知识结构、能力素质有明显改善和提高。
4、学习成效明显。坚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学习业绩突出,并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工作创新,学习成果转变率明显增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在上级获得表彰。
(二)‘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员条件
1、学习意识强。每年都有明确的个人学习计划,并能较好完成。能够做到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好学精神和学习成效在本单位得到普遍认可,并带动周围的同志一起学习。
2、学习活动参与度高。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新知识等各种学习和培训活动,积极参加本单位本部门或上级组织的理论研讨、知识竞赛等活动,并获得好成绩。
3、学习成果突出。能够熟练掌握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能深入调查研究。近两年内,结合工作撰写理论文章、工作研究、调研报告并在县(市、区)级以上报刊发表,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得到推广应用。
4、工作成绩显著。能够学以致用,用所学的知识指导本职工作,本职工作完成好。
四、评选办法
1、组织申报。各部门各单位在回顾总结2011年以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条件确定申报。申报“‘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组织”的,须报经本部门本单位上级党委(党组)研究同意;“‘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员”每个部门和单位限报1名,对象为处(含处)以下干部,并经本部门本单位党委(党组)同意。请各单位认真准备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后按条块推荐办法于4月30日前报送10份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电子版本可直接发送至市委宣传部理论科邮箱:flly@163.com。
2、条块推荐。4月30日前,作为县(市、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牵头部门的七县(市、区)委宣传部,各自负责推荐候选“‘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组织”2个、“‘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员”6名;市直机关党工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市国资委政治部负责推荐候选“‘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组织”分别为3个、2个、1个,负责推荐候选“‘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员”分别为9名、6名、3名;经层层审核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市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电话:3299033,传真:3299011)。
3、评审确定。5月中上旬,市委宣传部牵头,将“‘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组织”20个、“‘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员”60名的有关申报推荐资料报送龙岩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成员进行评审,最后报送龙岩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审定。
4、公开通报。在最后审定的20个“‘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组织”、60名“‘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员”不仅以正式文件印发全市进行公开通报,同时在《闽西日报》、《闽西新闻网》予以公示。
5、表彰奖励。龙岩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会,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交流先进经验,并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次评比表彰活动作为推进我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形式,认真回顾两年多来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推动学习的进一步深入。
2、精心组织。七县(市、区)学习办必须及时转发有关文件。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组织”、“‘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员”的条件进行申报、把关和推荐,并按照规定的名额和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推荐名单和材料,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3、大力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加强典型的正面引导,在我市努力营造爱学习、勤学习、善学习的浓厚氛围。
附:1、《“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组织申报表》;
2、《“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员申报表》。
龙岩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组织申报表
党组织 名 称 |
| ||||
地 址 |
| ||||
党 员 总 数 |
|
党员中年龄50岁以上(人数) |
| ||
30岁以下(人数) |
| ||||
大专以上(人数 ) |
| ||||
党 委 (党 组) 成员数 (人 数) |
|
党总支 (党支部) 书 记 |
姓 名 |
| |
联系电话 |
| ||||
优 秀 学习型 党组织 建 设 情 况 |
(另附纸,1500字) | ||||
党 委 (党组) 推 荐 意 见 |
(盖党组织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
“红土学风”优秀学习型党员申报表
工 作 单 位 |
|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文 化 程 度 |
|
职称 |
|
职务 |
|
入党 年月 |
|
主 要 事 迹 |
(另附纸,1000字) | ||||||
所 在 党 支 部 意 见 |
(盖党组织章) 年 月 日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党组织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