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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委关于推动龙岩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
作者:中共龙岩市委    文章来源:     日期:2012-02-27 【字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属驻岩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各大中专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福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文化龙岩”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动龙岩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解放思想,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彰显特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文化龙岩”建设,促进全市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推进闽西老区加快崛起。

  二、主要目标

  到2016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8%以上,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6%以上,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文化引领功能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推进,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坚实,公民道德建设取得新进展,公民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古田会议精神与福建精神在全社会广为弘扬和深入实践。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城乡全面覆盖、结构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产品生产能力显著提升,文化产业竞争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建立产品特色鲜明、产业链条完整、市场要素繁荣的文化产业体系。文化队伍建设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建立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文化人才体系,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

  三、主要任务

  实施建设“八大工程”,全面推进“文化龙岩”建设:

  (一)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工程

  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取得实效,古田会议精神和福建精神在全社会广为弘扬和深入实践,社会文明风尚进一步形成。不断巩固和拓展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文明创建品牌,争创全国文化城市。

  1、深化理论武装工作。提升“红土学风”品牌,坚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为根本,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健全相关制度,落实市、县(市、区)领导定期到同级党校讲课和座谈制度,继续推进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讲师团的理论宣讲作用,加强市级主流媒体的理论宣传功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理论教育实效性。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论信念。

  2、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闽西老区精神和福建精神。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和“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创先争优、凝心聚力、勇闯新路,推动闽西老区加快崛起的精神动力。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宣传教育,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国情省情市情教育、近现代史教育、党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和国防教育。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好省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争取设立一批市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认真组织开展并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深化“诚信龙岩”建设,强化政府信用建设、优化企业信用环境。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

  4、深化精神文明创建。认真实施《龙岩市“十二五”时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闽西红土地千里文明长廊”、“弘扬三红精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红土地志愿服务”、“红土地红歌大家唱”等文明创建品牌。扎实开展“十在农家”、“农村文明示范五榜”、“文明街巷”、“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文明创建活动,争创一批全省、全国文明县城(市)、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建设一批志愿服务中心和志愿服务的示范点,推进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

  (二)实施文化创作生产精品工程

  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和文化精品创作上有突破,形成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理论品牌,培育形成一批全省、全国知名的文化团队。力争每年打造1—2部文化精品,在全国获奖。

  1、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一批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社科研究基地和学术平台,努力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大力支持高校、党校等机构开展具有龙岩地方特色的学术研究,深入研究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2、推出更多优秀文艺精品。依托闽西文化资源优势,认真组织实施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创作工程、重点文学艺术扶持工程和优秀少儿作品创作工程。力争有若干精品力作荣获“五个一工程奖”、“百花文艺奖”、“文华奖”、“群星奖”。建立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题材项目库,探索实行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3、建立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建立完善扶持艺术创作生产长效机制,探索建立重点文艺项目立项、招标、签约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类文艺家协会、文化研究会的作用,推动文化精品创作生产。

  (三)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加快建设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市有大剧院、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县有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数字电影院、剧院;乡镇有综合文化站,社区有文化活动中心,村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的目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切实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总量与类别位居全省前列。

  1、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及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继续抓好古田会议旧址群维修保护,加快推进闽西革命历史博物馆第二、三期建设和市大剧院、图书馆、艺术馆、艺术学校、汉剧院等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快推进长汀客家首府博物馆、上杭客家缘文化中心、连城海峡客家论坛中心、永定海峡客家文化城、武平闽粤赣文化生态城、漳平宣传文化中心、新罗影剧院等大型文化设施建设。要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注重文化资源共享,加大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文化活动中心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文化惠民能力和水平。健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机制。加快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一批数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

  2、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把社会、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利用中央和省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文化建设的特殊政策,加大各项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和进度。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益演出下基层、农村电影放映、文化艺术扶贫工程、农家书屋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好全民读书月、土楼文化节、海峡客家旅游欢乐节等主题系列活动。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廉政文化“七进”等活动经常化。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把城市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基本指标。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3、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积极争取上级对省级以上重点文保单位和涉台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费支持。设立龙岩市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建立由市级补助、县级配套、民间参与的投入体系,努力提升我市文物保护级别。支持各地建设生态(社区)博物馆。认真做好奇和洞遗址(漳平)考古研究,规划建设奇和洞遗址博物馆。加强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开发,努力挖掘丰富的文化内涵。建设全市文化遗产信息数据库平台。

  (四)实施文化产业提升工程

  围绕打造全国全省重要文化产业基地的目标,构建彰显闽西特色的现代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强化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市场驱动,整合资源,集聚突破,实施文化产业重点工程,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1、突出产业聚集效应、规划建设文化产业园区。要加快规划建设龙岩文化产业园区。在中心城市卫星城地带规划建设文化产业园区,集聚动漫、创意、影视拍摄、印刷、广告、工艺品制作等重点文化产业,打造特色鲜明,链条完整,集聚效应好,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

  2、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推进特色文化建设。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把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动漫文化、影视拍摄、文化演艺、广告创意、印刷业、工艺品制作等作为我市的主导文化产业。加快中央苏区主题公园、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台湾群创意产业园、紫金山体育公园等项目建设,推进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充分利用闽西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客家文化底蕴深厚、良好的生态旅游优势,规划建设龙岩影视拍摄基地和文化精品创作基地。规划建设特色文化县城、特色文化街区、特色文化村镇等。

  3、整合盘活资源,壮大骨干文化企业。制定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扶持具有导向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龙头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整合现有文化企业存量资源,加快组建龙岩文化发展集团、龙岩广播影视集团,创造条件择机组建闽西日报报业集团。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民营文化企业。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实行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打造龙岩市印刷工业园区品牌,到“十二五”末期,印刷工业总产值达8.5亿元。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不断加大文化产业的招商力度。

  4、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提升企业发展高地。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扶持鼓励文化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装备,加大企业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文化企业生产的技术含量。依托规划建设的龙岩市文化产业园,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动漫、创意产业好龙头,注重培育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文化企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企业的发展高地。

  5、创新文化发展思路,积极繁荣文化市场。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生产要素市场的建设。大力发展图书报刊、演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广告创意、古玩工艺美术品等产品市场,加快培育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积极参与海峡两岸文博会、图交会、版博会、印博会、艺博会、广(告)博会、茶博会等文化产业交易活动,大力宣传、推介我市文化产业及产品。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管理,积极发展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演艺经纪等文化中介行业。加快发展现代文化流通产业,打造文化产品连锁经营网络。着力提升古田会议旧址群、永定客家土楼、连城冠豸山、培田古民居、汀州历史文化名城等文化旅游品牌。

  (五)实施现代传播体系建设工程

  舆论阵地建设不断加强,传播渠道不断拓展,传播技术和内容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传播影响力不断增强,基本功能不断完善。

  1、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三贴近”,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建立新闻通气会制度,把握导向,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发挥驻岩媒体优势,构建新闻宣传大格局。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提高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把控能力。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完善市(县、区)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及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提高时效性,增强透明度。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及“走转改”活动,增强新闻宣传吸引力、感染力。

  2、提升媒体传播能力。做大做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媒体,完善采编、发行、播发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显著提升技术水平和竞争实力。支持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单位发展网络多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播载体。支持龙岩电视台申办客家语电视频道,龙岩人民广播电台精办“旅游之声”广播频率,打造、优化品牌栏目、优秀节目。努力扩大广播影视对台宣传交流,持续打造海峡广播影视文化品牌。加强与中央媒体、境外媒体和省内外媒体的合作,参与海西城市党报协作网建设。进一步提高龙岩对外宣传科学化水平,提升龙岩对外影响力。积极发挥侨刊乡讯在对台对外宣传中的积极作用。

  3、加强新媒体建设、运用和管理。加大对闽西新闻网、中华客家网等重点网站的扶持力度,打造在海西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新媒体品牌。加强和创新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引导和发挥各类网站传播先进文化、道德社会发展,反映百姓心声,服务人民群众等积极作用。

  (六)实施文化改革创新工程

  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合格市场主体进一步形成;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改革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健全;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1、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国有文艺团体改革,建立有利于转制文艺团体健康发展的资金投入、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长效机制。配合推进全省广播电视网络“一省一网”,深化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推动转制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按照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的要求,深化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制定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经费保障、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吸纳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3、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做大文化产业、做强新闻媒体的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理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提高文化市场日常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市场准入,完善管理办法,引导资金投向,形成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改进文化市场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加大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文化安全。

  (七)实施龙台文化交流合作工程

  龙台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龙台文化产业合作有较大突破,提升“海峡客家”品牌,实现对台文化交流的多元化、常态化,使我市成为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1、着力打造更具有影响力的对台文化交流平台。以“海峡客家”建设为载体,探索加强龙台两地文化交流合作的新途径新举措,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前沿平台。坚持注重特色,持续抓好海峡两岸客家高峰论坛、海峡客家文化旅游欢乐节、世界客属公祭客家母亲河、海峡客家民俗文化艺术节等重大活动,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区)对台特色文化交流,不断扩大客家祖地文化影响力。

  2、着力打造更具凝聚力的两岸共有文化。大力推进国家级闽西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继续办好入岛“客家之光”大型电视综艺晚会,进一步办好海峡客家原创歌曲演唱大赛活动,提高客家话节目的译制能力。加强龙台客家姓氏族谱和源流研究,建设龙台客家族谱网上查询系统。继续组织赴台开展客家族谱展、海峡文物展、闽西民间民俗展、定光古佛金身入岛巡游、闽西汉剧入岛巡演等反映龙台文化渊源的专题活动。加强龙台专家交流合作,积极推动龙台客家历史文化、客家人物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继续办好《客家纵横》和《环球客家》杂志。

  3、着力打造更具有竞争力的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基地。进一步推进龙台文化产业合作,制定出台鼓励台商投资文化产业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大对台文化招商力度。加强与台湾在文化旅游业、文化会展业、印刷发行业、动漫游戏业、演艺娱乐业和工艺美术业等领域的对接、不断深化和拓展龙台文化产业交流合作的范围和空间。

  (八)实施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创新文化人才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文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培养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文化人才队伍。

  1、多渠道培育和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组织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加强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等领域拔尖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批专业贡献突出、引领作用明显的文化名家。按照各领域发展要求,推动文教结合、产学合作,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并将新媒体业态人才、民营文化企业人才纳入培养范围。

  2、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夯实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基础。加强县(市)区文联、社科联组织建设,配齐配好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积极扶持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加强健全农村文化协管员队伍建设。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

  3、完善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好人才在住房、医疗、就业、子女教育、社保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建立对突出贡献者、重大文化成果授予荣誉及重奖制度。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文化、抓文化就是抓发展的新观念,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县(市、区)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党委宣传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好配强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重视和加强宣传文化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

  2、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设立“龙岩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龙岩市农村文化建设补助资金”,保障重点文化单位和文化项目、艺术精品创作生产、公益性文化场所免费开放、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化人才培养奖励等资金需求。在财政税收、市场准入、金融信贷、土地使用、社会保障、人员安置等方面制定具体的优惠扶持政策。

  3、凝聚发展合力。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新格局;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担当起文化建设主力军的重任;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投资政策;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切实落实关于文化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教育、科技、旅游、体育等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能,积极承担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人事、编制、国土资源、统计、商贸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和支持文化发展;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全市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创新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大力推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中共龙岩市委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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