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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不是同市的,如何办理生育证?
作者:    文章来源:     日期:2013-11-04 【字号:
   《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闽人口发〔2013〕16号规定:生育服务证的申请: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生育前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携带育龄夫妻近期免冠两寸照片,向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领取第一孩生育服务证。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由村(居)计划生育管理员或近亲属代办生育服务证。
 
   生育服务证的发放:
   (一)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的,可以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提出办证申请,首先接到办证申请的户籍所在地应当负责发放。夫妻一方户籍在本省,另一方在外省的,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出具婚育证明或本人提供承诺声明的,可以在我省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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