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按照《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批复福建省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龙财企决批〔2017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mobile.28365关于印发经信委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201553号)以及《关于市军民融合项目工作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岩编办〔201622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龙台、龙港、龙澳和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管道安全管理;依法负责全市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管理全市黄金资源的开发和指导黄金企业管理。

  (七)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引导行业布局;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

  (八)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市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九)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十)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机构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二)组织开展市际、区际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市际、市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市政府驻岩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厦门龙岩山海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军民融合项目对接、落地及后续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包括18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机关)

    全额拨款

    43

    43

    龙岩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全额拨款

    3

    3

    龙岩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差额拨款

    4

    4

    龙岩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全额拨款

    5

    5

    龙岩市稀土产业办公室

    全额拨款

    5

    5

    龙岩市机械产业办公室

    全额拨款

    4

    4

    龙岩市汽车产业办公室

    全额拨款

    3

    2

    福建省龙岩市煤炭管理局

    全额拨款

    29

    28

    龙岩市军民融合项目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6

    2

    龙岩市中心城市建成区工业企业搬迁协调办公室

    全额拨款

    0

    0

    龙岩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全额拨款

    0

    0

    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托管)

    全额拨款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主要任务是围绕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促增长”活动,保证全市工业总体平稳增长,质量效益稳步提升,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稳增长,加大应对力度。一是落实稳增长政策。加强对促进工业企业发展政策的解读,让企业知晓读懂用好政策。全年兑现政策共分批下达市级工业创新转型稳增长资金5909万元、省级切块资金7227万元。根据工业运行情况变化,适时出台水泥、铁合金行业电价补贴等稳增长措施,稳定企业生产。二是积极培育新增长点。加强重点工业新增长点项目和“百家千户”培育工程的跟踪服务,落实各项要素保障,全市186个新增长点项目实现预期目标,新增产值160亿元;新增亿元企业53家,超额完成任务;快报新增规模企业49家,比去年增加38家。三是支持企业开拓市场。落实省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政策,并出台配套措施,累计帮助企业争取省、市开拓市场奖励资金1300多万元。开展电力、不锈钢、化肥和两化深度融合促转型等4场“手拉手”活动。

  (二)着力促转型,推动创新发展。一是推动制造模式创新。牵头制定并由市政府下发《龙岩市中心城区环卫保洁一体化市场化工作方案》,推广“制造+服务”发展模式。制定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计划,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紫金铜业、金龙稀土入选省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二是深化两化融合。积极指导企业申报两化融合示范企业、重点项目,97个项目列入省级两化融合重点项目;评定了6家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紫金矿业等5家企业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三是提升工业园区建设。做好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长汀稀土工业园区顺利通过复核。摸底上报我市工业园区PPP项目10个,上报省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工程包实施项目7个。四是增强企业创新能力。龙净环保荣获“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是获认定的我省3家企业之一。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紫金铜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喜鹊纺织)、市级工业设计中心5家。“6.18”期间,征集推介企业技术需求31项、项目成果14项,对接项目35项。五是引进发展大数据产业。推动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在我市落地实施。目前,临时机房已安装完成20个机柜,10个机柜已验收完毕、投入运行。六是推动专用车产业发展。举办全国商(专)用车检测技术管理研讨暨龙岩“专用车之城”宣传推介会,共策划推介专用车招商项目20个,初步形成具备签约及在谈项目8个。

  (三)着力强后劲,加快项目建设。一是打好项目落地攻坚战。全市工业科技领域共有233个项目列入攻坚战计划,项目总投资2614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299.9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456.9亿元,占年度计划152.4%,居七大领域会战第2位;其中新开工项目91个,占年度计划144.4%,居七大领域会战第1位;实现新投产项目115个,占年度计划的194.9%,居七大领域会战第4位。三项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二是持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市、县两级财政出资1.06亿元,参与省企业技术改造基金,目前已获得4.6亿元基金扶持,约占全省五分之一。全年争取各级技改扶持资金3492万元,支持企业扩产增效。96项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全年累计完成投资126.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207.2%,实现竣工投产或试投产65项,完成年度目标180.6%。三是抓好民企产业项目对接。全市共成功对接永定鑫华通智能终端产业园、太阳铜业船用电缆及数据缆、连城以晴手机平板电脑电子终端产品等民企合同项目174项,项目数居全省第1位;项目计划总投资497.6亿元,居山区市第1位。

  (四)着力提质效,优化供给结构。一是积极稳妥去产能。2016年共淘汰煤炭企业25家,产能136万吨/年;水泥产能1000t/d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1条,产能30万吨。全程参与新龙马重组洽谈对接工作,8月份新龙马公司举行了交接仪式,项目重组进展顺利。二是提升企业质量品牌。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和品牌培育示范工作,2016年佳丽斯实施品牌培育建设的实践经验被确定为省级质量标杆;龙马环卫、盛丰机械、佳丽斯和长汀盼盼等4家企业列为2016年福建省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占全省总数的20%。三是推动企业降本增效。经初步统计,2016年全市累计可降低企业成本约31亿元,其中:降低用电等生产要素成本约1.2亿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税约15.5亿元,“营改增”减少税收负担约3.36亿元;落实“绿色通道”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推行“一体化”通关等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约1.17亿元;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等人力资源成本约0.39亿元。四是推进节能降耗。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和节水、节电、节材等循环经济项目32个,年可节约标煤约3万吨。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累计完成锅炉整治252台,完成总整治任务的91%,超额完成2016年目标任务;城市建成区在用燃煤小锅炉完成淘汰66台。督促指导我市13家水泥企业、2家火电企业实施节能量交易。

  (五)着力促发展,深化军民融合。一是融合互动有新成果。在全国军民融合发展高科技成果展上,枭龙汽车接受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检阅;海德馨3款车型列入公安部专业技术用车协议供货目录;侨龙应急排水车被杭州G20峰会作为防汛领域指定用车;成功举办福建省军民两用技术成果(龙岩)推介会,对接技术需求40余项;解放军海军装备部驻上海军代局与上杭签订军民融合产业共建协议。二是体制探索有新成效。编制了军民融合“十三五”规划;出台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十一条措施;成功创建省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成功举办6·29“走进闽西·携手发展”项目对接会。三是项目合作有新突破。累计与部队、军工企业新签约项目53个,总投资332.7亿元。全年续建、新开工项目21个,全年完成投资21.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11.2%。办理3本国军标质量体系证书、2本保密资格证书;7家企业进入行业供应商库;民品参军年销售额11亿元。

  (六)着力解难题,加强企业服务。一是持续开展“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促增长”活动。截至12月底,累计摸排企业困难问题1223个,已办结968个。与《闽西日报》、《龙岩新周刊》签订宣传协议,刊登专版信息6篇,简讯30多篇,大力宣传各地服务企业的典型事例和推动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的成效。二是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举办全市政银企担合作对接洽谈会,共有14家银行与29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涉及贷款额163亿元。2016年全市25家融资担保公司为1746户企业提供了74.2亿元的贷款担保。继续用好还贷应急资金,全年为250家企业提供了485笔共40.6亿元的还贷周转金。三是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实行“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审批机制,委窗口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结率100%,满意度位居前列。四是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市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投入运行,金铜、机械、不锈钢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窗口平台通过验收。开展企业管理提升培训,全年举办21期培训班,参训人员1969人。

  (七)着力强稳定,推进安全生产。扎实履行经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2016年度本委考核范围内未发生亡人事故。一是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重新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民爆(生产销售)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二是切实加强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监管。省民爆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全面完成。我市6家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全部达标,其中5家被评为“优秀”。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雁石洋城村炸药库和物华龙岩园田塘炸药库(302库)安全距离不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三是牵头组织开展油气管道设施保护隐患排查整治。起草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及隐患整治工作意见,督促辖区内两家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各县(区)做好通气试运行前的清占检查工作,共排查出占压隐患8处,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四是持续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加大巡视力度、缩短巡视周期、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和危险作业时段现场旁站等方式,有效防范和遏制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种外破事件的发生。全年共协调处理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3起、协调处理窃电案件2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35份、制止违章作业8起。

  (八)其他各项工作也稳步推进。落实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整治党员干部“三种不良行为”暨部门行业“潜规则”。做好脱贫攻坚挂钩帮扶工作,对口挂钩帮扶古田镇赤坑村和分布在上杭古田赤坑村和长汀大同翠峰村的49户贫困户,累计落实挂钩村补助资金20万元、每户生产扶持资金1000元,全年实现脱贫24户。积极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活动,委机关44名在职党员到所在社区报到服务率达100%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9727.16万元,本年收入4300.30万元,本年支出9664.4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62.98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4300.3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49.39万元,下降9.4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738.3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1561.94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9664.48万元,比20155179.22决算数增加4485.26万元(其中:搬迁办2016年支出4589.58万元),增长86.60%,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646.8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29.91万元,公用支出116.89万元。

  2. 项目支出8017.68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554.93万元,比20153281.79决算数增加273.17万元,增长8.32%,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43.5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86万元,增长29.23%,主要原因是协作办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8.6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9.76万元,增长7.35%,主要原因是协作办援藏援疆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三)行政运行:615.1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2.95万元,增长15.59%,主要原因是经信委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7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6.26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是经信委预算内专项支出有所增加。

  (五)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5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04万元,下降66.96%,主要原因是工业重大项目招商组专项接近尾声。

  (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8万元,增长45.64%,主要原因是用于节能监测能力建设。

  (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4.3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1.66万元,下降44.52%,主要原因是节能降耗工作经费、汽车产业项目补助等专项有所减少。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4.3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39.84万元,下降68.76%,主要原因是2016年全年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由机关社保代发。

  (九)事业单位离退休:12.4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32.87万元,下降91.43%,主要原因是2016年全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由机关社保代发。

  (十)死亡抚恤:31.9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43万元,下降26.34%,主要原因是经信委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遗属人员补助有所减少。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51.0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78万元,下降5.16%,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因人员工资变动支出有所减少。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40.4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26万元,下降13.4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因人员工资变动支出有所减少。

  (十三)事业运行:43.9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58万元,增长31.75%,主要原因是节能监测中心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十四)其他资源勘探支出:65.5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5.29万元,增长62.80%,主要原因是稀土办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十五)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28.9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72万元,增长78.57%,主要原因是汽车办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十六)其他制造业支出:41.1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77万元,增长23.31%,主要原因是机械产业办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十七)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750.00万元,属于2016年新增,2015年无该项目,主要用于华为公司第一次云服务基础费。

  (十八)安全监管监察专项:7.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30.00%,主要原因是煤炭管理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十九)煤炭安全:403.4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5.74万元,增长23.11%,主要原因是煤炭管理局煤炭安全专项在该科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82.00万元,属于2016年新增,2015年无该项目,主要是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59.5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50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工业创新稳增长资金专项经费有所增加。

  (二十二)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2.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3.80万元,下降54.34%,主要原因是11.8经费及2016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支出有所减少。

  (二十三)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61.04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6.63万元,增长77.39%,主要原因是应急体系建设专项及市场监测体系专项等支出有所增加。

  (二十四)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280.06万元,属于2016年新增,2015年无该项目,主要用于连城铅锌矿尾矿库闭库工程支出。

  (二十五)住房公积金:77.4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3.64万元,下降14.98%,主要原因是经信委及其下属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减少。

  (二十六)其他支出:2.9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4.6万元,下降93.86%,主要原因是是“321”特色乡镇奖励项目接近尾声,支出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4566.8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526.79万元,增长11311.31%,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开发支出:4566.8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526.79万元,增长11311.31%。主要原因是于20161018日拨付国投公司和收储中心支付卓鹰卓龙地块搬迁费(铁路专用线补偿款)。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0.49万元,同比下降18.6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1.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友城交流和汽车业务合作等经贸洽谈。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53.22%,主要是:因本市经济发展需要,开展汽车业务等经贸洽谈次数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4.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3.63 %,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4.6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工作检查、调研、相关单位工作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96批次、接待总人数1915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8.90%,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各方面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2万元,比2015年下降3.78%,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各项经费开支。

  

    九、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龙财绩函[2017]4号)文件要求,通过对2016年度工业创新转型稳增长资金(补县1)和2016年度工业创新转型稳增长资金(市本级项目支出)两个项目的自评结果,两个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均为优秀等次97分。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11.2016年度工业创新转型稳增长资金(补县1

            绩效自评报告

         12.2016年度工业创新转型稳增长资金(市本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