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按照《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批复福建省龙岩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龙财外决批〔20172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有关旅游的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三)负责指导全市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全市旅游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项目的规划与开发。

   (四)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工作

   (五)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市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

   (七)拟订和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和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龙岩市旅游局更名为龙岩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批复》(闽政文〔201757号)文件,我单位名称变更为福建省龙岩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龙岩市旅发委内设办公室、行业监督管理科、市场促进科、产业科等4个机关行政科室,下属3个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龙岩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核拨

11

15

龙岩市旅游发展中心

财政核拨

3

3

龙岩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财政核拨

5

5

龙岩市旅游服务培训中心

自收自支

7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全市共接待游客3059万人次,比增20.8%;实现旅游收入253亿元,比增29.1%,年度目标实现“双超”,两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保持全省前茅,为“十三五”旅游发展开好头、起好步。其中过夜游市场增长势头良好,全年接待过夜游客1326.57万人,比增27.8%;过夜游客比例占国内游客比重为43.8%,比去年提高2.6个百分点;接待过夜游客平均过夜天数为2.45天,较去年同期增加0.17天。

2016年,我委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产业支撑不断坚实。我市旅游产业形成了“三大规划、三项政策、一个智库、一个机构”的顶层设计,产业发展支撑不断坚实。

   (二)重大活动圆满举办。经我委多次沟通、协调、汇报,成功争取我市长汀县作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举办地。

   (三)三大战役扎实推进。项目落地战役方面,永定土楼5A级旅游景区综合提升工程、冠豸山创5A级景区工程、梁野山生态旅游区、长汀一江两岸旅游景观工程等重点旅游项目均按序时进度推进。列入商贸服务业领域项目会战的35个旅游项目完成投资63.38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47.81亿元的132.57%。旅游领域工程包完成投资3.2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07.6%,在市政府投资工程包建设中排名前列,全市七个县(市、区)均完成年度计划,其中上杭县完成率达190%。脱贫攻坚战役方面,一是配合全市出台脱贫攻坚若干政策。从2016~2020年,计划评选600户以上旅游扶贫示范户,每户一次性补贴5000元(建设标准和验收程序由市旅游委另行制订);计划评选70家以上旅游扶贫示范合作社,对带动一个村1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且达到旅游扶贫示范合作社标准的,每家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去年共评定120家旅游扶贫示范户、15家旅游扶贫示范合作社,下达奖补资金52.5万元。二是扎实开展挂钩帮扶工作。我委挂钩干部人均下村入户4次以上,帮助解决贫困户就业、创业等问题。组织市农科所、市林科所专家深入挂钩帮扶贫困村调研脱贫攻坚工作,现场指导武平帽布村如何选择脱贫项目,对今年必须脱贫的九户贫困户分别提供了1000元的种养资金,预计全部实现脱贫。促进经开区富华竹制品厂和挂钩帮扶贫困村鸿鑫竹制品厂结对子,推进技改,帮助市场营销。向市水利委申请了3万元支持帽布村防洪堤建设,下拨2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扶持帽布村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该项目已于1214日成功并网,装机容量130千瓦,预计年收入12.5万元,年投资回报率达15%左右,且已有10户贫困户自筹和利用帮扶资金入股。1222日,我委同市汉剧传习中心联合在帽布村联合举办了文化扶贫慰问演出。在市脱贫办年度考核中,我委脱贫攻坚工作获得满分。三是为全市14个国家旅游扶贫试点村向上争取到旅游富民建设资金共计280万元(20万元/村),专项用于扶持试点村规划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积极争取我市67个村列入国家旅游扶贫重点村,目标是使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1万元以上。生态环保战役方面,根据《龙岩市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实施方案》分工,我委积极协调各县(市、区)旅游委主动配合省、市环保部门开展了5次《福建省环保厅关于龙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成果(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为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品牌创建成效显著。A方面,截止129日,全市新增长汀汀江国家湿地公园、漳平象湖红色革命旧址群、新罗培斜福海龙乡、连城星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等43A级旅游景区,永定天子生态旅游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连城冠豸山旅游度假区创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通过专家现场技术评估。创乡村旅游品牌方面,连城县新泉镇、长汀县庵杰乡创建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新罗区岩山镇玉宝村等20个村镇创建乡村旅游特色村,七彩蓝田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度假村创建四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连城县梅花寨生态园、永定区泽东楼红色生态旅游景区、武平县“水墨阳民”休闲旅游村、长汀县松毛岭红色山庄成功创建三星级乡村旅游星级单位。新罗区培斜生态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漳平市拱桥蕉山莲子专业合作社入选全国65个“合作社+农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福建汤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入选全国65个“公司+农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之一;胡军(龙岩市永定区富川一甲土楼休闲农家乐经营户)入选全国70个“能人带户”旅游扶贫示范项目之一。新业态方面,重点推进永定客家土楼、上杭“福阿哥”、武平星月、长汀松毛岭红色山庄、连城星光、漳平九鹏溪和漳平后盂村等自驾车营地建设,4个自驾车营地已建成并投入运营。永定客家土楼文化休闲自驾游营地等5家露营地入选国家旅游委露营地项目表。新罗区星宇竹制品厂、福建金丰酿酒厂成功创建为福建省观光工厂。此外,武平云礤溪水利风景区入选第十六批国家水利风景区,“永福樱花园”被评为“全国十大赏樱基地”,新罗区被评为“中国传统建筑文化旅游目的地”,连城冠豸山提档升级旅游景区项目等4项目入选2016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古田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上榜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名单,连城县、古田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华美达龙州酒店和中元国际旅行社4家全省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通过终期评审。资金申报方面,全市共争取到景区提升、全域旅游、旅游厕所、旅游财政贴息、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旅游扶贫以及红色旅游等方面的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和国家旅游发展基金2237万元。

   (五)市场营销多点开花。一是节庆营销。成功举办“5·19”中国旅游日龙岩分会场活动,持续推进“月月有活动·季季有高潮”,今年以来全市举办近百场各类民俗、采摘等旅游节庆活动。金门、厦门、龙岩三地两岸成人礼已于103日在金门举办,我委选派了100名学生参加,推进了两岸青少年文化交流,促进旅游发展。二是影视营销。借助电影《大鱼海棠》影响力,通过软文、动态视频、映前广告、网络社区互动等形式开展“追鱼”宣传,效果显著。制作龙岩旅游宣传片《虎见龙岩》,该片在优酷、爱奇艺、乐视等平台同步上线,首日视频点击量破50万。此外,利用《古田会议》《血脉》《绝命后卫师》《千秋功业》等红色题材影视作品的影响力,大力推介龙岩旅游。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制播乡村旅游专题宣传片的通知》,率先完成14个乡村旅游点拍摄任务,在省级电视平台推介龙岩旅游。三是赛事营销。我委联合龙岩电视台、永定天子万林水上乐园、龙岩新中国际旅行社全新打造休闲娱乐新产品—大型水上冲关项目《活力大闯关》首期开播受到游客青睐。环冠豸山、环土楼马拉松比赛吸引国内外马拉松爱好者参与。四是借力营销。我市分别与同程旅游、中青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永定与万达旅业开展营销合作,与阿波罗飞行俱乐部开展低空旅游项目开发;武平与香港“锦绣麒麟”传媒公司合作,策划旅游形象,增强品牌吸引力。在赣州、潮州、海峡卫视播放龙岩旅游风光片。五是借势营销。520日,永定土楼作为“中国名片”亮相纽约时代广场上全球最大的户外电子显示屏—汤姆森路透显示屏,向世界展现中国精彩。组织开展“长征沿线红色旅游驿站及长征主题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选活动。聘请网络大V、摄影名家采风活动进行线下互动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六是客源地营销。跟随国家旅游委、省旅游委赴欧、美、中东等国家开展旅游推介会,永定土楼备受外国友人青睐和关注;积极参加第十二届海峡旅游博览会、潮州旅游推介会,组织市内旅行社、媒体参加客家旅游联盟会议,前往杭州、广州、赣州、武汉、成都、桂林等地开展旅游推介会,利用志高神州欢乐园重新开园契机,邀请多省市旅行商来岩,共同推介龙岩旅游,吸引八方游客来岩旅游。

   (六)行业管理有力提升。一是永定土楼景区督导5A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进行整改成果的巩固提升。94日,国家旅游委副委长魏洪涛深入福建土楼永定景区考察,实地察看整改提升工作,并对景区一个月来的整改工作表示满意。1011~12日,做好国家旅游委组织的中央媒体记者来岩专题报道永定土楼景区整改及发展情况的工作。12月下旬,市旅游委同永定区前往国家旅游委汇报整改情况,获得国家旅游委的充分肯定。二是举一反三开展全市A级旅游景区综合整治工作。通过“不定时、不定点、不事前通知”的随机检查方式,查找问题和隐患,并向相关县(市、区)政府下发整改意见书。近期重点抓好汀江源龙门风景区、龙硿洞景区整改。三是旅游安全抓实抓早。认真开展重要节点、台风和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联合市食药监委开展旅游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确保游客用餐卫生和安全。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有序开展,全市星级饭店32家,已全部完成了国标建设,达标率100%

   (七)公共服务日益完善。一是推进旅游公厕建设。去年计划建设69座,实际完工75座。其中,有66座厕所获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和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共计312万元。二是推进智慧旅游建设。重点建设“三大平台、两个系统、一条热线”,三个平台:完成土楼、古田会址两处国家旅游应急指挥平台接入,完成景区视频监控联网平台验收,龙岩市旅游目的地O2O平台进展顺利,完成12家景区19个景点售票、检票、验票等系统的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511.35万元。同时,向上争取到智慧闸机专项资金204万元,其中旅游目的地O2O平台智慧闸机项目180万元,东肖红色旧址和李氏大宗祠智慧闸机项目各12万元。两大系统:建成202路景区视频客流统计分析系统和过夜游奖励认证系统。一条热线:建成覆盖全市的12301旅游服务热线。三是推进旅游交通建设。连城、永定、洪坑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主体建筑均已完成并挂牌。其中永定旅游洪坑集散服务中心投入运营,连城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和永定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正筹备运营,且基本达到三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标准。目前,市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开通5条机场快线,10条旅游专线,16条景区客运班线,全年累计运送旅客12624人次。

   (八)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一是全域旅游探索前进。2月份,永定区、连城县列入“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录,武平县成功列入第二批名单。二是协助推进文旅集团成立。我市文旅集团于229日正式成立,集团的成立将科学有效整合全市文化旅游资源,全面提升文化旅项目的开发运营能力,打造全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新引擎”。

   (九)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具体方案,2016年共开展专题辅导2次,专题讨论3次,上党课5次,现场教学7次,党员领导干部受训125人次。专题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精神。其中,6月份我委与共建社区——龙腾社区共同开展“两学一做”专题讲座,9月份前往古田、连城松毛岭开展现场学习教育活动,11月份邀请了市委党校讲师团冯岳团长、温晓明副教授为全体党员干部授课。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制定本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确保旅游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新成效,为龙岩旅游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障。三是加强从业队伍培训。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5期,组织导游年审、新导游岗前培训、旅行社管理人员培训共计3000多人次;组织全市13名新入职干部参加全省旅游系统新晋人员培训;组织旅游院校新领证导游参加上岗培训,缓解周末假期导游荒。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我委年初结转和结余543.97万元,本年收入  1923.26万元,本年支出2076.0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1.16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923.2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13.95万元,增长12.52%,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890.28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万元。

2. 事业收入 3.5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2.17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

6. 其他收入 27.32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076.0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98.83万元,增长50.7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64.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6.35万元,公用支出38.39万元。

2. 项目支出1711.34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036.76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24.59万元,增长55.22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保险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7.7 %。主要原因是公车保险减少。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过节费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53万元,减少93.02 %。主要原因是政策改革,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中心发放。

   (三)行政单位医疗20.49万元。主要用于委人员医疗保障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78万元,减少3.67%。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及工资调整。

   (四)事业单位医疗2.5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加9.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工资调整。

  (五)安全生产监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奖励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为2015年及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均为合格单位,奖励一致。

   (六)行政运行268.66万元。主要用于委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9.93万元,增长28.71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七)旅游宣传559.57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各项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4.16万元,下降10.29%。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委大部分按政府招标采购,支付进度较为缓慢。

   (八)旅游行业业务管理485.69万元。主要用于智慧旅游项目支出、旅游统计调查、集散中心项目及旅游行业业务管理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40.38万元,增长234.24%。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中增加了统计调查项目及集散中心项目。

   (九)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612.8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58.56万元,增长58.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6年省级旅游重点项目智慧闸机建设、旅游产业总体提升策划项目、2016首届中国“客家礼物”创意设计大赛经费等。

   (十)住房公积金20.89万元。主要用于委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3.6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工资调整。

   (十一)死亡抚恤16.7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2015年决算数增加16.74万元,增长100 %。主要因我单位上年无此项预算安排。

   (十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41.12万。主要用于旅游统计调查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7.76万元,下降30.16 %,主要因项目支出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5.99万元,同比下降24.03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0.02万元,主要用于境外旅游宣传、推介。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4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4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6.79 %,主要是:出国任务减少,费用相对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0.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45.6 %,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加科学合理的安排工作任务,所需公务用车燃油、维护等费用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5.21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各地旅行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6批次、接待总人数419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4.16%,主要是:缩小了接待范围,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2万元,比2015年增长3.22%,主要是:我单位人员调整,公用经费及工会经费等均有所调整。

九、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6年度“旅游产业扶持资金”项目自评等级优,自评分数95.43分,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11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0.41万元。主要采购项目为旅游宣传项目、统计调查项目、智慧旅游项目及集散服务中心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11.旅游产业扶持资金龙岩市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